坚持改革创新 提升服务能力 努力为矿业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发布时间: 2017-05-04 点击数量:0  来源: 江苏省矿业协会

 

坚持改革创新 提升服务能力
努力为矿业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省矿协四届五次理事会议工作报告
祖耀升
2017年4月13日
 
各位领导,各位理事,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省矿协四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首先,我向出席会议的各位理事、各位代表表示热烈的欢迎!向长期以来支持矿协工作的各级领导、社会各界以及广大矿业工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
现在,我受杨维兴会长委托,代表省矿协四届理事会,向大家报告2016年工作,提出今年的工作意见,请各位理事审议。
一、2016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省矿业协会在省国土资源厅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国矿业联合会、省民政厅的指导下,在各位理事和全体会员单位的积极配合和支持下,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 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创新服务取得新成效,服务领域有新拓
展,自身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较好地完成了2016年的工作任务,协会事业保持了稳定健康的发展。
(一)组织召开四届四次理事会。20164月14日,我会召开了四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192名理事出席了会议。李侃桢厅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杨维兴会长作了题为《坚持五大理念,落实五大任务,在攻坚克难中开创矿业工作新局面》的工作报告;会议表彰了2014-2015年度协会工作15个先进会员单位和30名先进个人;会议宣布了调整省矿业协会专家库人选及聘任专家的决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杨维兴会长作的工作报告,通过了新增变更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特邀理事、专业委员会主任人选的提案;徐州市国土资源局、省地矿局第一地质大队、苏州市小茅山铜铅锌矿等单位在大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在全体与会代表的共同努力下,大会完成了预定任务,取得圆满成功。会后,秘书处编辑印发了江苏省矿业协会四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讯,提供大家参阅。
(二)完成省厅委托交办的各项业务工作。一是完成了省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申报评审工作。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组织申报省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第三批)的通知》要求,开展了宣传、咨询、组织申报工作。我会组织有关专家从2016年8月10日开始,分别到江苏信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宝塔山水泥用灰岩矿等5家申报省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实地进行评审。专家组依据《江苏省省级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指南》资格条件,公正公平原则,严格规范程序,开展了评审工作。通过听取创建工作的汇报,矿区现场管理的考核,申报材料审查及综合考评,认定溧阳天山水泥有限公司芝山灰岩矿、宜兴市阳港矿业有限公司新芳水泥用灰岩矿、上海铁路局石榴园采石场、徐州明阳石料有限公司杨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达到省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资格条件。我会于2016年10月8日在《江苏省矿业协会网》上进行了公示。公示无异议,我会向省厅予以推荐。省厅审定后及时地在网站上公告上述4个矿山为我省第三批省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
二是完成了江苏省第三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评估工作。根据中矿联《关于开展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第三批)评估有关工作的函》要求,我会组织专家于2016年9月8日-19日,分别对南京金焰锶业有限公司(南京锶矿),江苏船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船山矿),中盐镇江盐化有限公司荣炳盐矿,徐州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大蒋门水泥灰岩矿,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张双楼煤矿,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姚桥煤矿、龙东煤矿、徐庄煤矿进行评估。专家组进行了实地考核、听取自评汇报、审阅相关资料,对照《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建设情况评估表》和各试点单位绿色矿山建设规划进行逐项评估打分。经综合评估,专家组形成了各矿山企业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评估意见,8家矿山得分均在90分以上。我会将评估得分结果和评估意见与各试点单位自评报告一并如期上报中矿联。这8家矿山现已全部通过国家审定为国家级绿色矿山。
三是完成了2015年度全省矿山储量年报质量的抽查工作。根据省厅《2016年全省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要点》的要求,开展了2015年度全省矿山储量年报质量抽查。为保证首次抽查工作顺利进行,我会认真研究确定抽查对象、内容、比例和程序,与主管市局商定任务、要求和时间安排,组织专家组开展工作。按照抽查工作的要求,专家组分别对矿山储量年报编制是否规范,台账是否完整,矿山地质测量方法是否准确,储量估算方法及采用有关参数是否合理,矿山“三率”计算、附图附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按专家意见修改等有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按照评分表标准逐项打分,最终认定报告质量,确定年报等级。工作中,专家组及时与有关市国土资源局、储量年报编制单位及矿山企业交换意见,肯定正确做法,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全省2015年实际编制矿山储量年报共130个,抽查33个,抽查比例25%。抽查结果表明,我省2015年矿山储量年报的质量较好。首次运行抽查工作, 为加强矿山储量年报积累了经验,促进了年报质量管理。
四是完成了“江苏省水泥用灰岩资源开发利用调查研究” 课题的研究工作。2015年,省厅下达了调查研究项目书。我会与省地质勘查技术院认真研究,组织精干力量,成立项目组,编制实施方案。经省厅同意后,开展了调研工作,12月底初步完成工作,并向省厅提交调研成果报告送审稿。2016年初,经省厅组织的专家评审,调研报告通过了验收。在此基础上,3月份,项目组又精编了“江苏省水泥用灰岩资源供需分析及对策建议”提供有关部门参阅。调研报告对全省水泥用灰岩资源开发利用状况作了科学的分析和预测,如何优化水泥用灰岩资源配置,优化水泥产业结构,提出了对策建议。为省有关部门去产能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为省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编制提供了水泥用灰岩资源勘查、开发的重要依据。
)积极反映企业诉求,维护会员单位权益。针对矿山企业反映地热、矿泉水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不合理的诉求。我会召开专题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收集整理与此有关的文件规定,向省厅写出了专题报告,请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妥善解决该问题。我们将继续关注,争取妥善解决。对多家企业诉求绿色矿山建设试点工作中,相关扶持政策不落实的问题,我会不断向中国矿业联合会建议,也积极地向省厅反映情况,建议积极争取国家尽早出台绿色矿山建设扶持政策。省厅在国家政策尚未出台的情况下,从实际出发,采取了对具有绿色矿山建设任务的市、县,在用地计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指标、工矿废弃地复垦等方面给予了适当支持,推进了绿色矿山建设。对部分会员单位在工作上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我会积极地协调法律专委会的有关律师提供了法律帮助。
(四)组织召开省矿协成立二十周年座谈会。2016年6月20日,我会组织召开了“不忘初心 凝心聚力 展望未来 共谋发展”为主题的纪念省矿协成立二十周年座谈会来自矿山企业、地勘单位、市县国土资源局的30个会员单位的代表和矿协历届老领导、老矿管工作者、兄弟学会协会的秘书长、省国土资源厅有关处室负责人应邀出席了座谈。杨维兴会长介绍了矿协成立二十年来的发展历程、取得的成绩和近期工作的情况。二十年来,省矿协历经了四届会员代表大会,队伍从小到大,服务內容从单一到多元,在全省地质找矿、矿业开发、科技创新和维护权益等方面,做了很多卓有成效的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了桥梁和纽带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历届会员代表大会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得到了会员单位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2004年,被中矿联授予“优秀会员单位”称号;2015年,省民政厅授予“5A级社会组织”称号。二十年来,省矿协为矿政管理服务的领域不断扩展,技术服务类项目不断增加;为矿山企业服务的理念不断深化,调查研究、维护权益的功能不断增强;交流合作共赢活动更加活跃;自身建设和规范管理取得较大的进展。与会的会员单位代表就目前的矿业形势、面临的问题,对政府的诉求和矿协的期望进行了交流;省矿协历届老领导、老矿管工作者对矿协的发展提出了殷切期望与建议;省厅有关处室负责人对矿业的发展、矿协的发展提出了建议和要求。主要有八个方面:一要坚持“三服务”宗旨;二要加强政策形势宣传交流平台建设;三要建设创新沟通交流渠道;四要加强对矿业单位的调查研究,为企业出谋划策,排忧解难;五要积极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如“一路一带”战略中,选出几个矿种,为探、采、选矿的可行性做一些前期的研究探索工作;六要做好并深化绿色矿山的建设工作;七要抓住脱钩机遇,请求省厅给予大力支持,力争承接更多的转移职能,尽可能多地向政府购买技术服务工作,拓展为会员单位服务领域,强化自身生存空间。八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大家一致认为:二十年来,四届矿协人,把服务工作作为矿协的生存之基、立会之本、发展之源,取得了优异的业绩,保持了坚持不懈的良好作风和服务至上的敬业精神。作为现任矿协人,一定要发扬优良传统,再接再厉,努力把服务工作做实做好,为矿协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开展形式多样的专业委员会活动。201611月3日,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举办了涉矿法律培训班。针对矿业权市场交易工作中涉矿法律成为新的热点问题,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矿协陈若兰副秘书长重点解读了国土资源部《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中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基本涵义、关系和规定。专业委员会曹爱民主任用三个不同类型的涉矿案例,进行了法理剖析。联系江苏实际,有针对性地介绍了矿业权招拍挂应注意的法律问题。培训内容非常具有实用性和普遍指导性意义。参加培训的同志普遍认为,此次培训收益匪浅。一是认识到当前加强学习涉矿法律法规的重要性;二是更新了涉矿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和应用知识;三是提高了运用涉矿法律法规的水平和能力。为加强矿业管理,更好地完善矿业权市场交易工作,切实维护矿业企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201611月27日,采矿选矿与综合利用专业委员会在福建金东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专业会议暨考察活动。会议由专委会王方汉主任总结了一年的工作,研究部署了下一步的工作任务;听取了福建金东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余新民总经理关于绿色矿山建设情况介绍;实地考察了金东矿业采矿工艺、选矿工艺、尾矿资源综合回收、环境保护技术创新项目。金东矿业是江苏省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控股的铅锌采选企业。20年来,始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深化落实“先要绿水青山,再要金山银山”的要求,实现了福建省“三个率先、三个唯一”。即率先建成福建省第一个铅锌选矿废水闭路循环项目, 率先建成福建省铅锌行业第一个尾矿充填项目, 率先成为福建省首家安全生产二级标准化铅锌采选企业;成为福建省唯一铅锌选矿废水“零排放”技术示范试点单位,获得福建省铅锌行业唯一“国家级绿色矿山企业”,福建省唯一获得国家工信部批准符合《铅锌行业规范条件》采选企业。金东矿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建设和谐矿区,坚持科技创新,走出了一条富民强企的成功之路。为参会者开拓了思路,增强了责任感,坚定了绿色发展理念。
)认真贯彻中矿联的会议精神。一是贯彻中矿联在北京召开的2016年度全国省级矿业协会负责人座谈会精神。主要是:中矿联与国土资源部脱钩后的定位与发展方向。部总工程师、中矿联党委书记彭齐鸣明确指出:取消中矿联与国土资源部的主管关系,国土资源部依职能对中矿联进行政策和业务指导并依法监督。为中矿联的发展,国土资源部在《脱钩方案》中明确了六项适合中矿联承担的购买服务内容。国土资源部将中矿联的脱钩当作提升能力,更好地发挥中矿联作用的机遇。要求大家不必担心矿联的前途,找好着力点,提高服务的精确度和有效性,充满信心地、更好地发挥行业协会应该发挥的作用。
二是贯彻中矿联在天津召开的五届五次理事会精神。来自全国各地的235家理事以上单位共300余人参加会议。中矿联副会长兼秘书长陈先达作了《中国矿业联合会2016年工作情况及今后工作思路设想》的报告,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作了《继承优良传统,坚持改革创新,为矿业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贡献》的重要讲话。姜大明部长要求中矿联:一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承发扬中国矿业优良传统;二要转变观念,统一认识,从全面深化改革大局观看行业协会与政府脱钩的重要意义;三要认真实施脱钩方案,为中矿联发展打好基础。
三是贯彻2016年(第十八届)中国国际矿业大会精神。矿业大会由国土资源部、天津市人民政府、中国矿业联合会共同主办。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在大会上提出了建设“五型矿业”的发展理念:一要坚定不移地建设创新驱动型矿业;二要坚定不移地建设改革引领型矿业;三要坚定不移地建设绿色安全型矿业;四要坚定不移地建设包容共享型矿业;五要坚定不移地建设开放互利型矿业。姜大明部长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保持透明稳定的政策环境;二要打造联动互鉴的合作平台;三要建立和衷共济的伙伴关系。国际矿业大会是在中国举办的矿业行业最高层的会议,涵盖了地质勘查、勘探开发、矿权交易、矿业投融资、冶炼与加工、技术与设备、矿业服务等整个矿业产业链。中国国际矿业大会秉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积极探索中国矿业可持续发展之路,努力把握全球矿业发展动向,不懈提升自身服务质量,以期为业内同仁打造一个集会议、展览和专题活动于一身的矿业界对话、交流、合作的重要年度盛会。今后,我们要努力地组织会员单位参展参会。从中了解国际矿业的发展动态,国家矿业发展的政策导向,矿企科技进步趋势和水平,从而主动提升自身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开展矿业协会的脱钩试点工作。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的通知,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关于江苏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第一批试点方案的批复》,矿协是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第一批试点单位。为做好脱钩试点工作,省厅制定了省矿协脱钩试点方案,经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领导小组批复后正式实施。脱钩试点工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内容: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脱钩实施方案》、《脱钩试点方案》及各项配套政策,严格依法依纪依规完成省矿业协会各项脱钩任务,实现脱钩目标。按照政策规定对省矿业协会进行扶持,促进省矿业协会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省矿业协会职工合法权益,确保脱钩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主要目标:按照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形成现代社会组织体制、促进行业协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经济发展中独特优势和应有作用的总体要求,省矿业协会脱钩围绕"五分离、五规范"展开:机构分离,规范综合监管关系;职能分离,规范行政委托和职责分工关系;资产财务分离,规范财产关系;人员管理分离,规范用人关系;党建、外事等事项分离,规范管理关系。把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落实好、人的积极性调动好、矿业协会作用发挥好、矿业工作推动好,促进省矿业协会建成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社会组织。
脱钩任务:机构分离。脱钩后,取消省国土资源厅与省矿业协会的主管关系,省矿业协会依法直接登记和独立运行,省国土资源厅依据职能对省矿业协会提供服务并依法监管。职能分离。脱钩后,省国土资源厅依法向省矿业协会购买服务,督促省矿业协会履约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资产财务分离。脱钩后,省矿业协会按规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对省矿业协会的办公用房的管理使用,实行清理腾退与有偿使用相结合,在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为省矿业协会发展提供一定的支持条件。人员管理分离。脱钩后,省矿业协会具有人事自主权,将依法依规建立规范用人制度,逐步实行依章程自主选人用人。党建及外事、港澳台事务分离。脱钩后,省矿业协会的党建工作将归口主管社团工作的党委领导。按照属地化原则,省矿业协会外事工作由省外办管理,涉港澳台工作由省台办管理。
扶持措施:经费支持措施。为支持省矿业协会的建设和发展,省国土资源厅将按《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有关经费支持方式改革的通知》要求在过渡期内给予支持。资产使用支持措施。对于省矿业协会现有资产,根据资产清查核实结果,确定资产权属。对清产核资后的净资产,结合省矿业协会事业发展等工作需要,研究确定资产使用方案。对脱钩后留在省矿业协会的资产,按照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制定的规定,用于省矿业协会事业发展需要的各项支出。脱钩后取得的会费收入和服务性收入,由省矿业协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依法管理使用。办公用房支持措施。省矿业协会使用的办公用房由省国土资源厅依据现有办公用房面积和上一年度矿业协会年度检查在册人员数为基础,结合既有政策支持条件和业务工作需要,参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核定面积,报省级机关管理事务局备案和核准。购买服务。脱钩后,省国土资源厅注重发挥省矿业协会的专业化优势,在公平竞争的前提下,鼓励省矿业协会参与承接行业规范、行业评价、行业统计、行业标准、职业评价、等级评定、技术推广、行业规划、行业调查、决策咨询等购买服务事项。
监管措施:脱钩期间,省国土资源厅制定并严格执行省矿业协会资产管理的规定,加强大额支出审批控制,加强实物资产的管理和维护,严肃资金资产管理使用责任,确保省矿业协会资产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脱钩后,省国土资源厅依法向省矿业协会购买服务,签订购买服务合同,加强购买服务的检查验收、合同管理、绩效评价和信息公开,督促省矿业协会严格履行合同,确保服务质量。
省矿业协会脱钩工作在省国土资源厅领导下组织实施。
(八)组织有关人员考察湖州市绿色矿山建设。浙江省湖州市绿色矿山建设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在全国具有示范意义。他们率先提出了以“六化”(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生产工艺环保化、矿山环境生态化、企业社区和谐化)标准打造绿色矿山。他们的主要做法和经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矿山生态环境建设,始终把建设绿色矿山、改善生态环境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着力构建建设体系。2005年以来,湖州市相继制定出台了《关于创建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获得绿色矿山称号的矿山,可以三年内免缴环境保护治理备用金、获得县级采矿权出让金10%的补助或者提前返还环境保护治理备用金等。各项政策的实施,提高了企业的积极性,促进了绿色矿山建设。湖州市严格保证创建的质量,切实形成推进合力,严格绿色矿山监督,形成了国家、省、市、县四级绿色矿山共建格局,探寻出了一条“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科学规范、稳步推进”的绿色矿山建设道路,得到业界的广泛认可和关注。我会将他们的做法和经验向有关主管部门作了专题汇报,并在一定的范围内做了宣传和推广工作。
(九)努力做好矿协门户网站的建设工作。2016年,协会网站共登载了各类信息8000余条,日均更新信息30余条。登载的信息内容主要有:省矿业协会的活动信息,部、省矿政管理工作和动态,国内外矿业经济新闻、省内外矿山企业的动态新闻,地勘单位的地质找矿成果,绿色矿山建设等方面内容,目前网站访问量已超过15万人次。
(十)做好会费缴纳工作。在各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按照会费收缴管理办法,会费缴纳基本做到主动、及时。全年会员单位共缴纳会费 60.5 万元,较好地保障了协会工作的正常运行。
2016年,协会工作有新进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需要进一步地拓展工作思路,提高创新服务意识;专业委员会活动开展不太平衡;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不够深入,发挥专家库的作用需要进一步加强;省内外的交流学习活动有安排但因种种原因没有完全落实;发展新会员的组织工作不够有力,覆盖面还不宽等。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加强。
二、2016年度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今年3月15日,省厅安排南京均益会计师事务所对我会2016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2016年,省矿协各项收入60.93万元。其中:会费收入60.5万元,其他收入0.43万元。
2016年各项支出60.34万元。 其中,业务活动成本支出7.39万元:会务费6.78万元,学术活动费0.61万元;管理费用50.44万元:办公费5.20万元,差旅5.22万元,折旧4.89万元,工资补助18.54万元(含聘用人员),车辆使用及维修13.91万元,社会保险1.39万元,其他1.29万元;其他支出2.51万元。2016年各项费用节余0.59万元。
三、2017年工作意见
总的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全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确定的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和要求,主动作为,用扎实有效的工作作风,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为服务支撑“两聚一高”、建设“强富美高”的新江苏作出新贡献。
(一)做好脱钩试点任务的完善工作。一是做好组织建设工作。按照脱钩试点工作的要求,厅机关的在职人员不再兼任矿协理事以上职务的实际情况,要选配优化好新任理事以上职务的人选,确保工作机构正常高效的运行
二是做好协会章程的修订工作。按照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修订完善协会章程,确保矿业协会建成新型的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社会组织。
三是做好承接购买服务的落实工作。省厅为了支持省矿协的稳定发展,在《脱钩方案》中明确了适合省矿协承接的8个方面的购买服务事项:
1、矿产资源立法的第三方评估;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矿产科技、职业技能等方面人才培训和专家咨询服务。
2、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质量的第三方评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审查、地质灾害资质(设计、施工、监理评估)初审、矿山储量年报质量检查、压覆矿产评估报告质量检查、地质勘查资质条件核实、矿产督查、采矿土地复垦方案评估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3、矿产资源调查专项成果的第三方评估;地质勘查成果、矿业科技成果评审的组织工作,矿业科技成果的宣传推广。
4、为制订矿产资源勘查规划、保护与合法利用规划、矿产资源战略储备和区域性规划、利用矿产资源政策提供咨询与建议;组织实施国家级、省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申报材料的审查与评估工作。
5、开展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与保护相关情况调研,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6、开展矿业权人勘查开采公示信息的抽查工作。
7、矿产资源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
8、开展矿产资源专题调研,分类编报我省重点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与对策建议。
上述购买服务事项将成为省矿业协会为政府服务,为会员单位服务的结合点和切入点。我们要认真研究、主动沟通、细化措施,做好承接购买服务的落实工作。
(二)继续做好省厅委托的业务工作。一是做好2016年度矿山储量年报质量的抽查工作。从现在开始,在省厅资源处的指导下,确定抽查办法、重点和比例,编制年度抽查计划并开展工作。按照规范科学、宽严适度、分类监测、严格执行的要求确保年内完成全省矿山储量年报质量的抽查工作。
二是做好第四批省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申报评审工作。根据《江苏省绿色矿山建设规划》、《江苏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指南》以及省厅2017年工作安排,已下发关于组织申报第四批省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的通知。请各市国土资源局、有关矿山企业按照通知要求,精心组织,严格把关,按申报程序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6月底前报送省矿协秘书处,我会将适时组织评审工作。
三是做好第四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的申报评估工作。各有关单位要主动按照《验收办法》和《验收评价指标》,特别是绿色矿山建设规划目标的完成情况,逐项进行考核评价自检,拾遗补缺,完善申报材料,提前做好迎检工作的准备。我会将根据国土资源部、中矿联的部署和省厅要求,及时通知有关申报单位,适时组织初评推荐工作。
四是做好2016年度全省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的质量检查工作。按照省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江苏省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在省厅资源处的指导下,根据2016年压矿评估报告的数量、编制单位和评估意见,我会将适时组织专家开展质量检查,并按规定向省厅提交质量检查报告。
五是做好矿管科技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工作。当前,矿业科技管理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基层管理机构设置上下不对称,专业技术人员偏少而且流动大,统计等业务工作参差不齐的问题比较突出。我会将从实际出发,根据省厅年度工作任务要求,配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基础地质、政策规范、管理业务及应用实例相结合的专项培训,努力为矿管科技工作人员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和应用能力。
六是做好省厅购买服务工作。今年要启动,争取三个事项落地。开展行业技术方法和标准规范的系统研究;围绕矿地融合重点工作,为系统梳理相关行业和部门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加强多手段协同调查、多要素统筹监测、资源协调利用、污染综合防治修复等方面的基础理论与关键技术研究,编制国土资源调查、评价、监测、修复等相关工作规程与成果应用指南做好服务工作为推进购买服务工作打基础、筑诚信。
(三)做好调查研究和考察交流工作。调查研究的重点是:矿地融合探索研究;矿山企业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构建提质升级、转型发展新机制,实现去产能、去库存、降成本、增效益的举措;地勘单位加强地勘主业,发展地勘延伸业,创造条件,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战略的地质勘查、矿产开发的思路和办法;地质勘查单位执业等级管理研究;矿业经济改革发展趋势研究等。力求探讨一些经验和教训,提出一些措施和建议,提供给管理部门、矿山企业、地勘单位管理开发决策时参考。
计划安排两次国(境)内外学习考察交流活动。组织会员单位有关人员去外省市学习交流矿地融合工作的做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成果和经验;学习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综合利用、矿山环境整治和绿色矿山建设等;探讨技术、项目和管理等方面交流合作。组团去台湾考察交流。争取一次国际学习考察,视情况再定。日常的交流活动主要依托矿协网站来实施,秘书处要尽力组织会员单位拥有的新技术、新方法、有合作意向的项目信息等在网站上发布,同时要收集转发国际矿业开发的各项新技术、新成果信息,争取在交流中寻找合作机会。
(四)推进专业委员会活动和建设工作。各专委会要按照新形势新要求,发挥各自的专业特点,人才优势,围绕省矿协的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精心选择1-2个课题,组织开展专业活动。活动内容坚持专业特色,活动形式坚持多样性,活动成果要在省矿协网上进行交流宣传。设立地质灾害防治专业委员会,进一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学术交流活动和有效开展防治工作。
(五)做好中矿联有关会议精神的贯彻工作。要根据中矿联的安排和要求,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相关会议,并做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
   (六)推进地勘行业诚信自律体系建设。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的精神,根据国土资源
部加强矿产勘查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实现从行政审批管理转向行业诚信自律的重大转变,在国土资源部指导监督下,中国矿业联合会开展地行业诚信自律体系建设。目前,已制定我国地勘行业发展统计分析报告,地质勘查单位执业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地质勘查单位执业等级评定分类分级标准,地质勘查单位执业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职业地质师管理办法,今年下半年要全面实施。我们要根据江苏的实际,落实诚信自律体系建设任务,践行诚信自律体系工作。
(七)强化维权咨询服务平台建设。强化依法维权服务平台建设。要充分发挥我会法律事务专业人才的优势,努力为会员单位的法律、法规、政策等诉求问题服务,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要主动关心、主动服务,提高诉求服务质量和信用。强化决策咨询平台建设。要充分发挥我会专业技术管理人才的优势,国内外矿业市场、勘探、开发、利用的信息资源优势,推动我会应用性、对策性和咨政性研究。注重应用研究的超前性,对策研究的针对性,咨政研究的实效性。研究成果能为政府开发管理矿业决策提供参考,为矿业企业走出去、引进来的投资提供决策咨询与论证。强化专业技术咨询平台建设。要充分发挥我会拥有专业技术人才的优势,具有学科专业齐全、信息畅通、态度客观的特点,积极地为矿企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效益分析、工程设计、施工、监督、竣工验收等提供技术咨询。
(八)切实加强协会自身建设。做好2018年换届筹备工作,完善优化组织体系;完善秘书处的运行机制、目标责任机制和执行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构和分支机构组织体系和工作职责,激发分支机构的活力;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依法依规地做好省矿业协会咨询中心的筹建工作。积极做好2016—2017年度矿协“双先”表彰工作。
各位领导,各位理事,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在省民政厅的领导下,在省国土资源厅的监督指导下,切实履行“三服务”宗旨,依托政策导向,实现精准发展;依托
行业诚信自律体系,实现长足发展;依托会员组织,实现协同发展。主动作为,加强合作,努力我省矿业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第十九次代表大会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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