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确定第三批45个低碳城市试点

发布时间: 2017-02-03 点击数量:0  来源: 中国矿业报

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出通知,就开展第三批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工作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国家发改委确定在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等45个城市(区、县)开展第三批低碳城市试点。

国家发改委要求,试点地区要结合本地区自然条件、资源禀赋和经济基础等方面情况,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区的低碳绿色发展模式和发展路径,加快建立以低碳为特征的工业、能源、建筑、交通等产业体系和低碳生活方式,要根据试点工作方案提出的碳排放峰值目标及试点建设目标,编制低碳发展规划,并将低碳发展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和政府重点工作;要制定本地区碳排放指标分解和考核办法,对各考核责任主体的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开展跟踪评估和考核;要以先行先试为契机,体现试点的先进性,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制度创新,按照低碳理念规划建设城市交通、能源、供排水、供热、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制定出台促进低碳发展的产业政策、财税政策和技术推广政策,为全国低碳发展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要完善低碳发展的组织机构,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编制本地区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的统计、监测与核算体系,加强低碳发展能力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

根据时间安排,2017年2月底前要启动试点,修改完善试点方案,推进试点工作;2017~2019年,试点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2020年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

国家发改委要求,低碳试点工作涉及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等多个领域,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各试点地区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推进试点工作的制度创新要与相关生态建设、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工作统筹协调,避免工作重复。□

(栗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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