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省矿业协会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会议暨涉矿法律培训班在南京举办
11月3日,江苏省矿业协会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会议暨涉矿法律培训班在南京举办,省矿协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人员、省厅有关处室领导、部分市局、地勘单位和矿山的有关领导和人员参加了会议和培训。培训会议上,省矿协陈若兰副秘书长对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中有关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内容进行了解读,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曹爱民主任在会上介绍了3个涉矿案例,分析了矿业权市场中的案例及注意事项。培训结束后,又对有关涉矿政策法律方面内容进行了讨论。大会由省矿协胡复生秘书长(兼副会长)主持,会议结束前,省矿协杨维兴会长、厅法规处葛素琴处长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现场照片(陈若兰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