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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政动态
56项!内蒙古发布规范性文件目录 未列入的不再作为管理依据!
发布时间: 2018-02-08
点击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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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矿业在线
1月5日,内蒙古国土厅整理并发布了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目录中列出了56项由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发布的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凡未列入本目录的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文件(包括原内蒙古自治区地矿局、原内蒙古自治区土地管理局发布的文件),原则上不再作为国土资源行政管理的依据。
目录具体内容如下:
上一条: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资源税征收管理规程>的公告》的解读
下一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4月1日起页岩气资源税减征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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