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拟禁止河流流域地区矿业开采

发布时间: 2017-10-19 点击数量:0  来源: 中国国土资源报网

 近日,菲律宾立法委员会提出了一项法案,禁止在河流流域地区进行采矿和出口未经处理的矿石,并要求矿业公司在运营前获得立法批准,以响应菲律宾杜特尔特总统对该部门进行改革的承诺。

  菲律宾是全球最大的镍矿石供给国,然而杜特尔特表示矿业公司支付的税款过低,不足以补偿采矿地区遭受的环境损失。1995年颁布的菲律宾采矿法,只允许在规定的流域采矿,为了修改原采矿法,新的法案将不允许在“常规意义的流域以及关键流域”开采。
  该法案旨在中止出口未加工的矿石,以促进菲律宾建设矿产加工业和使矿区所在地从中受益。为了保证菲律宾政府能够从矿业开采中获利,该法案还规定采矿业投资者需获得法律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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