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加快推进节能标准更新升级 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

发布时间: 2023-03-21 点击数量:0  来源: 中国矿业报

本报讯 (记者 马晓敏)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标准更新升级和应用实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节能标准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安排。《通知》指出,加快制定修订一批重点领域节能标准,组织实施“十四五”百项节能降碳标准提升行动。

《通知》明确从四个方面加快推进节能标准更新升级。一是加快制定修订一批重点领域节能标准,二是稳步提升重点用能行业能耗限额要求,三是持续提高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水平,四是不断扩大节能标准覆盖范围,确保节能标准的先进性、科学性、有效性。

《通知》明确,在工业领域,加快修订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机械等行业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提升电机、风机、泵、压缩机、电焊机、工业锅炉等重点用能产品设备强制性能效标准,努力实现标准指标国际先进。在能源领域,加快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石油天然气储运、管道运输、输配电关键设备相关节能技术标准研制。

《通知》表示,要稳步提升重点用能行业能耗限额要求。重点用能行业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分为先进值、准入值和限定值。其中,先进值对标国内或国际同行业能效领先水平,原则上其取值应代表行业前5%左右的能效水平;准入值是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等新增产能必须满足的能效水平,原则上其取值应代表行业前20%左右的能效水平;限定值是存量企业生产必须达到的能效水平,应以淘汰一定比例的现有高耗能落后产能为取值原则,在基于节能改造的基础上淘汰20%左右的落后产品和产能。《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2年版)》涉及的行业,其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准入值、限定值,应与现行标杆水平、基准水平保持协调。

此外,《通知》还就加强节能标准应用实施与监督检查、强化能效领先正向激励、加强组织实施等方面工作内容进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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