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19年度国家绿色矿山遴选结果的公示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绿色矿山遴选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965号)的有关要求,省厅组织开展了国家绿色矿山遴选工作,委托江苏省矿业协会进行第三方评估,对已通过实地核查的原四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和经省厅公告的省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本次按要求提交自评估报告的开展了第三方实地核查和评估。经省厅实地抽查和审核,“中盐金坛盐化有限责任公司金坛盐矿”等30家矿山符合列入国家绿色矿山名录要求,现将遴选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矿保处联系。提出异议者,须采取书面形式,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张登明025-86599694(兼传真)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