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建立找矿项目检查指导责任制
记者日前从陕西省地质找矿动员会暨表彰大会上获悉,2016年陕西新发现矿产地7处、新增矿产资源潜在价值约3.6万亿元、新添矿种由91种增加至93种。为了进一步提高勘查项目质量,力争实现地质找矿重大突破,陕西省国土资源厅推出地质找矿工作会商协调机制及地质找矿项目检查指导责任制。
地质项目检查指导责任制分为5个层面的责任:即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陕西省地质调查院、承担地质找矿项目的主管单位、整装勘查主体单位和项目组。按照部省的规范规程要求实施对地质找矿项目检查指导。具体讲,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对国家级整装勘查区和地质勘查基金安排的能够达到中型以上矿产地的地质找矿会战项目进行全覆盖,其它项目每年抽查不低于50%,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本辖区设置的地质找矿项目检查达到80%,每年组织2次整装勘查工作推动会,并向陕西省国土资源厅上报情况。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辖区设置的地质找矿项目检查100%。
陕西省地质调查院为陕西省国土资源厅提供技术支撑,对公益地质调查项目和地质找矿基金项目的检查做到全覆盖。建立专家分片包干责任制,明确任务分工及检查阶段性安排;承担地质找矿项目的主管单位,要对全系统承担的地质找矿项目做到全部检查,对上级指出的问题要监督下属单位整改落实;项目部、大队级单位对项目各个阶段按规定验收,签字备书;整装勘查主体单位要切实履行地质找矿主体责任,除了完成好本单位承担的找矿项目外,还要督促指导其它单位抓好项目质量管理,指导社会矿业权人按照勘查方案开展勘查工作;项目组要做到责任到人,各司其职。
据了解,建立会商协调机制旨在加强地质找矿各个层次的有效沟通,及时化解存在的问题,提高工作效率。该机制要求地勘单位、总公司、地调院分别按月、季度、半年、年度时间档次召开地质找矿会商会,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针对项目检查、地勘单位报告中反映的问题逐一解决,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半年召开一次会商协调推进会,分析研判找矿形势,确定重点项目突破方向,以保证地质找矿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