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发布时间: 2018-05-21 点击数量:0  来源: 中国矿业报社 本报记者:吴启华

应急管理部近日发布的《2017年全国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报告》显示,去年,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领域紧紧围绕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这一目标,牢牢把握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发生的规律,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全面完成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非煤矿山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407起、死亡484人,同比减少54起、41人,分别下降11.7%和7.8%。其中较大事故15起、死亡63人,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

2013-2017年事故死亡人数前十位的地区依次是云南、辽宁、广西、湖南、湖北、内蒙古、江西、四川、陕西、新疆。2017年,上述地区共发生事故259起、死亡288人,分别占2017年全国非煤矿山事故总量的63.6%和59.5%。上述地区2017年事故总量比2013年减少160起、211人,下降34.9%和42.3%。

按行业统计,2017年,有色金属矿采选业事故总量最多,共发生事故154起、死亡186人,分别占总数的37.8%和38.4%,同比分别增加10起、27人,上升6.9%和17.0%。其次为非金属矿采选业,共发生事故145起、死亡159人,分别占总数的35.6%和32.9%,同比分别减少78起、103人,下降35.0%和39.3%;第三为黑色金属矿采选业,发生事故75起、死亡104人,分别占总数的18.4%和21.5%,同比分别增加26起、50人,上升53.1%和92.6%;石油天然气开采共发生事故11起、死亡13人,均占总数2.7%,事故起数同比下降8.3%,死亡人数与2016年持平。

按十类事故类型统计,2017年,全国非煤矿山共发生冒顶坍塌事故125起、死亡140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居第一位,分别占总数的30.7%和28.9%;中毒窒息事故20起、死亡48人,分别占总数的4.9%和9.9%;边坡垮塌事故28起、死亡38人,分别占总数的6.9%和7.9%;爆炸事故12起、死亡16人,分别占总数的2.9%和3.3%;透水事故3起、死亡10人,分别占总数的0.7%和2.1%;坠罐跑车事故2起、死亡3人,分别占总数的0.5%和0.6%;尾矿库溃坝事故1起、死亡3人,分别占总数的0.2%和0.6%;火灾事故2起、死亡2人,分别占0.5%和0.4%。未发生井喷失控和硫化氢中毒事故、重大海损事故。

按发生时段统计,2017年,全国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平均每季度发生101.8起、死亡121人。单季度发生起数最多的为第二季度,发生121起、死亡130人,分别占总数的29.7%和26.9%。其次是第三季度,发生113起、死亡134人,分别占总数的27.8%和27.7%。

报告分析,2017年非煤矿山事故具有以下几点特征:一是监管对象数量继续减少,事故总量持续下降。二是原油产量略有下降,天然气产量略有增加,石油天然气开采事故总量有所上升。三是钢铁产量相对稳定,黑色金属矿事故有所反弹。四是十种有色金属产量持续增加,有色金属矿事故总量略有反弹。五是水泥产量相对平稳,非金属矿事故总量五年来最低。

值得注意的是,报告称,2017年,全国非煤矿山共发生较大事故15起、死亡63人,同比分别增加8起、33人,分别上升114.3%和110.0%。2017年,全国共有11个地区发生较大事故。其中河南、河北、广东、湖北各发生2起,四川、陕西、内蒙古、浙江、湖南、重庆、青海各发生1起。按发生时段统计,2017年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最多时段为第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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