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推进钢铁企业兼并重组
江苏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提出的工作目标是:从2017年开始,用2年时间压减钢铁(粗钢)产能1170万吨。到“十三五”末,江苏钢铁产能利用率达到合理水平,“僵尸企业”基本退出,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行业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意见》提出,在确保完成化解过剩产能和“僵尸企业”基本退出目标任务的前提下,推动钢铁行业兼并重组取得实质性进展,实现钢铁产能向优势企业集中。到2025年,大幅减少钢铁企业数量,产业结构更趋合理,打造一批产品优势和自主发展能力全国一流的专业化钢铁龙头企业集团。
为实现上述目标,《意见》提出了九大举措。其中,在推进钢铁企业兼并重组方面,《意见》明确,2018年底前,制定出台有效的激励约束措施,通过兼并重组、资产重整和破产清算等方式,推动钢铁行业“僵尸企业”的大部分退出。在此基础上,积极参与国家钢铁行业重大战略重组,同时抓紧研究、谋划和启动全省钢铁行业战略性重大兼并重组思路与方案,推进城市钢厂减量化搬迁、人口密集区钢厂向沿海转移,有条件的企业要优先推进实施。2019~2020年,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企业兼并重组政策支持与服务体系,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施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和国际化减量兼并重组,进一步实施城市钢厂减量化搬迁、人口密集区钢厂向沿海转移等重点举措,做好在产品、资源、技术和市场等方面的整合,发挥好兼并重组的协同和示范效应。实现“僵尸企业”的应退尽退,战略性重大兼并重组取得实质性进展,大型以上钢铁企业集团初具规模。2021~2025年,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引导企业主动实施兼并重组和转型升级,初步构建起钢铁产能市场化调节机制,基本形成大企业集团主导、区域布局合理、产品技术先进、质量品牌突出、经济效益好、竞争力强的发展格局,实现江苏钢铁工业由大到强的历史性跨越。□
(栗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