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出台煤炭产能置换政策

发布时间: 2018-03-08 点击数量:0  来源: 国土资源报 作者:高原

不久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安监局、国家煤监局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产能置换政策加快优质产能释放促进落后产能有序退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支持部分类型的煤矿产能加快退出,加快释放优质产能。

《通知》指出,支持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叠煤矿,灾害严重煤矿和长期停工停产煤矿加快退出,产能置换指标折算比例可提高为200%。《通知》明确,支持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优化生产系统煤矿、煤电联营煤矿、与煤炭调入地区签订相对稳定的中长期合同煤矿增加优质产能。《通知》还明确了产能置换煤矿的关闭退出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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